Wednesday, February 28, 2007

加拿大反恐怖份子法律,違反基本人權

加拿大是個民主國家,保障基本人權,看了今天 CBC 的新聞 (http://www.cbc.ca/canada/story/2007/02/28/harkat-court.html#skip300x250),我很意外。


對付恐怖份子,加拿大有一項法律,容許政府可以無限期居留審問任何人,不需經過審判,也不需要公開理由。這項法律最近尋求展期三年,被反對黨聯手否決。執政黨首相還指摘反對黨玩弄政治手段,置國家安全於不顧。


在此之前,已經有一位加拿大首都的居民,因為被懷疑與恐怖組織凱達有關聯,在2002年12月被捕,一直居留到2006年的六月,才被保釋,保釋條件:


1. 必須隨時穿戴電子監視器
2. 即使在家,必須接受24小時的監視
3. 必須提出48小時前的申請,才能離開家
4. 需要事先書面申請,經過同意,才能與任何人會面
5. 必須居住在老婆與丈母娘的房子
6. 一星期只能出去三次,每次不超過四小時
7. 不能上網
8. 必須同意電話接受監聽


據報導,還有其他長長一串的保釋規定。


今天他的老婆上聯邦法庭,挑戰成功,要求減輕保釋條件,有更多的自由,引據高等法院在上星期裁定這項反恐怖份子法律違憲,政府需在一年內修法。


我能了解反擊恐怖份子的需要,但是逮捕又不需審判,而且還不需要公開證據,這實在是無法想像。最無法理解的是,政府居留他三年半,竟然無法提供證據定罪,最後只好讓人保釋,保釋的條件又那樣嚴苛,不知道這些安全局的人在做些什麼?


Thursday, February 15, 2007

阿富汗遇難戰士遺孀,壽險被拒絕理賠。

最近有一則社會新聞讓我很欽佩加拿大,企業與媒體的互動,在台灣可能很難看到。


報導說最近有丈夫遇難的遺孀,收到銀行的通知,告知根據當初房屋貸款連帶的壽險契約,因為戰爭死亡是除外條件,無法理賠,因此必須繼續繳交貸款,否則房子會被拍賣。因為不滿意銀行沒有特別申明除外條件,這些遺孀向媒體投訴,希望能引起社會的注意,因為他們的丈夫是在阿富汗執行聯合國的軍事任務,為國家犧牲了生命。


媒體開始採訪這則新聞,並照例查證,經與銀行聯繫,確定了條文內容,了解不理賠的合法性,決定報導這些遺孀的無奈,與照顧忠烈遺族的不足,結果銀行經過自行檢討,立即在隔一天公告,願意放棄可以不予理賠的權利,按全額給付給這些遺孀。


我感到佩服的是媒體,既確實查證,報導方向也不聳動。


再來,我佩服銀行,能有第一時間處理新聞危機的能力,立即化解,並爭取到好的風評。


我在想,如果這是發生在台灣。可能我會見到媒體用"銀行吃人"的標題,聳動情緒化的報導,然後再看到遺孀抬棺抗議,在銀行門口灑冥紙,潑糞之類的抗爭,然後銀行一直保持緘默,迴避媒體,最後可能要鬧到驚動高層,再經過政府施壓,然後才有類似的結果。


也許我太偏激,台灣可能不至於如此,總之,這件事讓我更喜歡加拿大。


Saturday, February 10, 2007

小女兒的第一份工作



在加拿大,孩子們比較早開始學習工作,小女兒現在六年級的社會課就有關於工作的課程,教孩子有關職業,志向,找工作等知識,學校還會找一些孩子們心目中的工作明星,像警察,救火員,軍人,議員等等,來學校親身介紹,讓孩子多了解實際的社會,父母們都很支持這樣的課程。


小女兒已經開始工作將近兩個月,在我們的社區送報紙,就送我們這條街的社區報與廣告,每個星期兩次,一個月可以賺50元到80元,她很高興能有這樣的收入,像今天去參加同學的生日聚會,她就自己花錢買禮物,我非常以她為榮。


她需要先在家裏把廣告與報紙夾好,然後推著照片中的購物拖籃,挨家挨戶的送,把每一份整齊的放在信箱中,大概前後1到2個鐘頭,錢並不好賺,但是一份貨真價實的工作,對她的身心發展有幫助。


我希望幫助孩子獨立,平常儘量只供應他們一般生活的食衣住行與家庭娛樂,至於個人享受,我希望他們能用自己賺的錢,甚至未來唸大學,我也希望他們能自己貸款,畢業後開始工作,因為要按月償還貸款,也才不會奢華消費,再兩年大女兒就要唸大學了,希望我能說到做到。


我最欣慰的是早日見到孩子能獨立自主,成為正直有愛心的人,熱情的工作,希望神能讓我如願。


Saturday, February 3, 2007

冬天的零食:烤胡桃,杏仁,與栗子

移民到這裏,因為冬天冷,大部分時間都躲在家裏,所以也常弄一些吃的,我們最近才開始學吃加拿大冬天居家常備的零嘴,也就是烤一些核果來吃。


早期加拿大人冬天的時候都是吃秋收後冬藏的食物,因為實在有沒辦法出去找食物,所以當家裏的火爐升起,也就順便烤一些核果來吃,聽說烤胡桃 (Walnut),杏仁(Almond),與栗子(Chestnut)當零食很普遍。在台灣,我沒有這樣吃過,來多倫多之後才有機會嘗試,今天就拍些照片介紹給你吃吃看。



右邊的是胡桃,我記得不是叫核桃麼?胡桃是我查奇摩字典來的,左邊的是杏仁。


 



我是把他們放在壁爐上面烤,放30 ~ 40 分鐘就好了。吃的時候,要用這隻鉗子把核果打開。


 



這盤是胡桃。



這盤是杏仁。


另外栗子在台灣就很普遍,我就不照出來,其實是因為我最喜歡吃,早就吃光了。


還有,最近晚上氣溫最低到零下17度,破今年目前的最低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