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1, 2011

回台灣工作,加拿大所得稅的牽連


因為一個台灣的工作機會,促使我探究加拿大人在海外工作如何適用加拿大的所得稅,經過上網查詢與電話諮詢,我大概有些眉目,雖然細節還不明朗,藉由下面的整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意見:



加拿大稅法規定,加拿大人在海外工作,課稅的方式視與加拿大維持的居民關係而定,分為Factual Resident, Non-resident, Deemed Resident, or Deemed non-resident:



1. 第一種Factual Resident應該可以翻譯成事實居民。就是說雖然你已經離開加拿大,但是加拿大政府還是認定你為居民,照常課稅,因為你與加拿大還保持居民關係。例如你有房子在加拿大,有婚姻伴侶與小孩住在加拿大,在加拿大擁有財產例如汽車家具等,有Social Ties in Canada,或其他像擁有駕照,銀行帳號,信用卡,健康保險卡等,這樣你就會被認定是屬於這類,在繳納所得稅,與一般加拿大人無異,也就是要申報海外所得。



2. 第二種Non-resident非居民,這比較容易理解,就是與前項相反,完全沒有房子在加拿大,伴侶與孩子都離開加拿大,屬於這一類的非居民申報所得稅時只需要申報加拿大境內的所得,不用申報海外所得。不過實務上你並不需要真的把房子賣掉,只要報稅時把房子的增值併入,繳納資本利得衍生的稅金就可以。



3. 第三種Deemed Resident,就是說雖然你屬於非居民,但是因為你在加拿大住滿183天,或屬於政府派駐海外的人,所以還是認定你為居民,你還是要申報海外所得。



4. 第四種Deemed non-resident,這類除了台灣政府派來的工作人員除外,台灣移民通常都不適用。



結論是回台灣工作,因為家人小孩都還在加拿大,因此屬於事實居民這個類別,因此在台灣繳完所得稅之後,還需要申報加拿大的所得稅,不過稅金可以扣除已經繳給台灣政府的部份,不會被重複課稅。



Sunday, June 5, 2011

折損房價的五項因素


賣房子的時候,屋主總是希望賣的好價錢,因為畢竟是心愛的房子,尤其想到花了那麼多錢去維護,難道買房子的人不會感激嗎?簡單的答案是"不會!"有經驗的房產經紀協助你去除這種心理,決定一個務實的價格,下面五項因素是一般屋主很難突破的心理障礙:




  1. 地點的不配稱:一間條件很好的房子如果在不好的社區,它的價格甚至會折損掉一半,如果你的房子是普通地段最好最貴的房子,價格甚至會遠低於條件差但是位於好地段的房子,其他負面的因素例如靠近公路,垃圾掩埋場,污水處理廠,鐵道等等,房價會折損一成以上,這也是為什麼買房子的時候要選好的地段,因為房子本身的條件可以改善,但是地段是無法改變的。


  2. 過時的房間:如果你的冰箱已經超過15年,或是你的爐台不是黑色或不鏽鋼,你需要準備降一些價格,否則現在待售的房子大都有裝修新穎的廚房,買方大可選擇不需要重新專修的房子,所以若廚房衛浴等房間的陳設過時,出售的時候價格會折損近一成。


  3. 出租用的鄰舍:大多數的買主都不希望與出租用的房子為鄰,因為租客不會像所有權人那樣好好的維護房子,有些情況可能會跌價到15%,如果街坊內出租的住宅很多。


  4. 更新:不要期望回收你所做的更新,例如更新水管,中央暖氣,屋頂瀝青礫瓦,但是如果需要更新卻沒完成,那價格會折損多到兩成,視更新工程的多寡與複雜程度,買家基本上不願意負擔這方面的支出,尤其當有其他已經更新好的房子可以選擇的時候。


  5. 圍籬:很多人買房子都有小孩或寵物,如果你的後院沒有圍籬,你會錯失一大堆客戶,因為圍籬是他們安全的考量,沒有圍籬會損失價格近一成。




一旦已經發生,像第一與第三項不是你可以掌握的,但是還是有一些努力可以增加你的房子價值或讓房子有賣相,例如買方總是偏好明亮寬敞的房子,所以要想辦法創造房間有這樣的感覺。其他像重新粉刷整理前院,都能讓買方有好的印象,更重要的是選定一個符合現實的價格,這樣才能成功的賣掉你的房子。




註:原文在http://ca.finance.yahoo.com/news/5-Factors-That-Impact-the-usnews-2641331434.html?x=0&mod=pf-sp1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