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0, 2010

思念很久的台灣小吃胡椒餅




我終於吃到思念很久的台灣小吃:胡椒餅,這在多倫多從來沒有看過,也不相信有人會在這裡用碳烤爐烤來賣,今天是移民八年多來第一次吃到,真的很快樂也很感動,感謝網路上分享這食譜的周老師美食教室




我與老婆聯手照著食譜習作,沒想到竟然做出日夜思念的味道,雖然比不上以前在萬華吃過的,但是足以治療鄉愁,讓我滿心歡喜。


這次對照人家的食譜才知道原來有幾點訣竅:


第一:麵團不能像發麵包或包子那樣,只能發到一半就要停下來,也就是用手指按麵團,凹陷的痕跡會彈回一半就可以包了,我的發麵時間大約25分鐘,室內溫度20度,時間要視你的環境溫度調整。


第二:包的手法可以參考食譜,我們嘗試了好幾次才抓到訣竅,之後就很好包了。


第三:餡所用的肉不可以用絞肉,否則會太細,沒有口感,切丁比較適合,加上醬油,麻油,糖,酒與鹽之後要攪拌完全,我們放在冰箱中隔夜到中午才包,肉確實比較Q,不知道是因為放隔夜還是食譜說的攪拌效果。




居住在國外就是這麼可憐,不自己動手,想吃懷念的滋味的時候真的沒人救命。


Wednesday, October 27, 2010

開始用臉書 Facebook


我過去對 Facebook 一直有偏見,總認為很難維護個人隱私,最讓我抗拒的是把個人的私事放在 Facebook 上面豈不是等於通告全世界,雖然一般人不會對自己有興趣,但是難保一些有心人盜取個人資料,加上在報紙上看到一些這方面的案例,所以我一直都拒絕加入Facebook。


我現在才知道 Facebook 有一些維護隱私的作法足以消除我的疑慮。直到最近因為一些多年失連的朋友都在Facebook上面,為了跟他們重新聯絡,我才被邀請去申請了一個帳號。經過深入一點的了解,我才知道 Facebook 對這些顧慮有提供一些解決辦法,除了在 Privacy Setting 上面可以做若干設定,來控制自己與朋友所刊登的 Post 被看到的程度,另外還有更細微的自行設定可以微調,所以降低了一些隱私的顧慮。這樣當你與知心朋友在 FB 上面八卦,才不會被所有的 FB 朋友看到,前陣子報紙才說有人被開除就是因為在FB上面八卦老闆結果被老闆發現,因為老闆也是她的FB Friend,可是她忘了。


對於 Facebook 我的兩個女兒都是我的老師,他們比我還深入,我老大說他的 FB Friend 有六百多個,難怪每天都花很長的時間在上面,他將這些朋友分門別類,她的 Post 都設定給特定的人看,可公開的才讓全世界都可以看到,例如我就被她設定在 Block 的名單中,真傷我的心。


另外可以在 Facebook 設定 group,然後將屬於群組的訊息只Post 在群組上面 (Wall),群組內其他朋友的Post也只有群組內的人可以看到,這大大減低隱私外洩的顧慮。


我算是剛剛開始接觸,至少現在知道隱私的顧慮比我原先所想的輕微。但是還需要尋找最佳方案,不知道往後還會遇到怎樣的狀況。



Saturday, October 16, 2010

發現一條新的健行路線

我們家離 U of T 的 Mississauga 校區很近,今天再過去走走,發現了一條新的健行路線,旅客很少,走在小徑上面非常自在,如果你有空在附近,不訪過來看看你是否喜歡。



這條小徑在校區內,你從上面的 Google 空照圖中顏色標記的路線可以參考出它的起點,從校區的最西北端的路進來,要取一條從樹林穿越的小路,步道起點在路的盡頭,終點我今天沒有走到,想必是在 Erindale Park 。



路徑正好緊鄰著 Credit River ,與 Erindale Park 的步道遙遙相望,但是因為在高地上,因此景觀好很多,正好是秋天落葉時分,楓葉正美麗的時候,下午偷閒走了一會,讓我心情非常愉快。







我很喜歡居住在這裡可以很容易接近自然,秋天鋪滿落葉的步道被泛黃的枯葉灑了滿身的西晒,一個人走在上面,很有蕭瑟的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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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9, 2010

多倫多房地產法律與稅務的一些差異


雖然加拿大跟台灣一樣,保障房地產權,不動產的法稅環境類似,但是實務上還是有些不同,值得台灣移民特別注意。



類似台灣的地價稅與房屋稅,這裡也對房產課稅,但是只有房產稅Property Tax一項,稅額的決定也很簡單,大家按房產價值的比例來分攤地方政府的總預算,雖然不若台灣用很複雜的公式計算,但是稅額卻高出很多,我的感覺是我以前在台北的五倍。加上地方政府預計花費在教育,消防,警察,大眾交通等方面的公共支逐年提高,每年房產稅也跟著水漲船高,增稅的幅度都超過通貨膨脹。例如多倫多估價$407,000的住宅在2010年要繳$3384的房產稅,位於近郊的Mississauga,估價$500,000的房子大概要繳$4,000,明年房產稅還可能上漲5%。每年政府都會寄來房產的估價以作為計算稅金的基礎,若有異議一定要申訴。房產稅是地方政府很重要的財源,若不按時繳交房產稅,除了高額的利息或罰款,還有被拍賣的可能。



這裡的房屋貸款也要求投保產物保險,但是保險費率比台灣高很多,例如前面所說的$500,000 的房子大概每年要繳$1000。房產保險屬於事後審查的一種保險,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雖然會詢問房子的狀況,但是大都採信所有權人的說法,很少派人來現場查看,但是一旦需要理賠,實地調查就接踵而來,檢查保險人投保時所提供的資訊是否屬實,因此隱瞞事實如房屋違規使用將很難獲得理賠,例如有些人買下獨棟房子後分隔成小房間出租,完全忽視政府對這方面的限制與防災的要求,投保的時候也往往隱瞞,出現理賠時就可能會因為沒有據實告知而被拒絕,甚至生命與財產的損失還會牽扯刑事與民事責任,很不值得。



高層公寓住宅大樓(Condominium)與台灣一樣是區分所有權,個人擁有使用的部份,公共部分是按照持分共同共有,也有管委會的設立,這裡叫做公寓公司 (Condo Corporation) 也是由所有權人組成,但是與台灣不同的是這裡的Condo Corporation 還編列資本財更新的準備金,按月向各所有權人收取,以便將來更新像電梯或屋頂等耐久財,因此管理費 Condo Fees 很高,不像台灣通常只收到清潔保全與維修而已,所以會發生電梯需要更新卻無人肯繳納的問題,這裡若不按時繳納,也可以經法院判決強制執行當事人的財產。一般公寓大廈的物業管理都委託專業的公司管理,因此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但是Condo Corporation 的內控一樣重要,才不會發生所收的資本準備金去向不明的遺憾。



不若台灣的住商混和,大多倫多與其他加拿大的區域相同,土地使用分區嚴謹,住宅區嚴格限制非住宅方面的使用,甚至將房間分租都有限制,例如Mississauga 1995年後地下室已不准作為出租公寓。有些社區還會管制房子的外觀,車道使用等等,若干新開發的社區還會登記房屋所有權的保證(Warrant)項目,將若干限制寫在產權登記之中,因此購買時產權要查驗清楚。



以上的這些項目是比較顯著的差異,相信你會同意加拿大這方面比較強調法治,提供了比較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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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3, 2010

投資出租住宅



經過股市大起大落的驚嚇,很多人寧願轉換跑道投資出租住宅,畢竟房地產是實實在在的東西,讓人心中踏實,有以下的好處:




  1. 房租會隨通貨膨脹而增加,長期能保值,加上出售的時候有機會賺到增值,不像投資定存或債券,固定的利息會被通貨膨脹侵蝕,期滿的時候又沒有增值。



  2. 房租收入不像利息收入會被全額計入所得後課稅,是可以扣除出租的費用後才課稅,費用中最顯著的是房屋的折舊與利息支出,若規劃得宜通常不用繳稅,這在加拿大是很難得的。不過類似台灣的土地增值稅,出售的時候的增值加上過去累積的折舊是要納入資本利得來課稅(Capital Gains)



  3. 如果租到好房客,甚至可以長期穩定收租而不太需要操勞。



  4. 如果將住家的一部分出租,甚至不用繳第二點的資本利得而節稅,雖然也不能扣折舊,在此不談逃漏租金收入不繳稅的違法案例。



投資出租住宅按照規模由小到大可以有下面的選擇,每一種作法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1. 最小規模的方式是投資專門從事出租住宅經營的房地產投資基金(REITs)的證券,例如CAPREIT ,這家公司目前按月分配折算一年約6.5%的股息,另外股價還可能增值,投資額度可以按照股數來調整,目前一股是$17。這種間接投資出租住宅的缺點是貸款與稅務方面的限制,因為證券融資常見的50%額度遠低於直接投資住宅的80%或95%,而且無法運用折舊來節稅。好處是可以小額投資,一股一股的買。



  2. 買大房子然後將部分出租,例如出租房間:這方面需要注意地方政府的法令要求,若房間出租,超過一定數量(在 Mississauga 規定四人以下),在防災上有些特殊要求。地下室裝修成出租住宅通常是違法的,雖然這樣做的人很多。



  3. 另外買住宅專門出租:這有很多選擇,比較常見的是買高層公寓或連棟住宅,產權多是公寓Condo,是否可以出租則規定在公寓的管理規章中,一般都同意出租,但只接受長期租約,所以不要買到在這方面有限制的,才不會引來不斷的麻煩,而且 Condo Fees 也是不可忽略的費用。



  4. 買多戶的出租住宅:規模有小到兩戶複合的獨棟住家,大到高層的公寓大樓。多戶出租住宅雖然投資的金額較高,經營管理也最複雜,但是投資報酬最高,有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代為出租與管理,代價約3.5% 8%的管理費。




從事出租住宅投資與在台灣一樣要慎選租客,要訂定租約,與房客的互動,服務與維修等也是儘量要周到,只是這裡法令保障人權,安大略省政府有專責管理單位,房東沒有台灣那種高高在上的優勢,剔除惡房客更要遵循法律程序,另外房東不能像在台灣那樣隨意的漲房租,安大略省對於房東調漲租金有幅度的限制,例如2010年是2.1%,但是有例外可循。




投資出租住宅確實有利可圖,在沒有貸款之下,投資多戶出租住宅的效益最高,預期投資收益可以有每年6%,出售後的整體投資報酬超過10%,這通常足夠償付貸款還有結餘,所以貸款後的投資報酬可以更高。有興趣的投資人要做功課,要熟悉法令與管理實務,慎選投資標的,著重市場的穩定與成長,不要低估維修費用,疏於經營管理。長期只要專心營運,累積經驗後就能擴大投資,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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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2, 2010

大多倫多住宅市場基本面與台灣的差異



 回答格友詢問,先討論在多倫多住宅在市場面與台灣的主要差異。


相對於台灣房地產因為土地數量不足而容易大起大落,大多倫多的房地產長期處於供需平衡而總是緩慢增值。無論是因為新移民增多或民眾購買力大增,新的住宅需求不是被紛湧而來的郊區住宅就是被市區新建的高層住宅迅速給壓抑下來,用台灣追求熱門地點的方式買進住宅,持有十幾年也不會見到像台北那樣的倍數漲幅,因此台灣投資人要認清這裡少有暴利的機會。


不若台灣都會人口因為交通不便而被迫集中在市區,過多的人競爭小範圍有限的住宅而使房價居高不下,大多倫多的人口分散到很遠的郊區,促成郊區的發展甚至超越市區。大多倫多半圓形的範圍直徑已超過130公里,這已經超過基隆到苗栗的距離。藉由高速公路與寬廣的平面道路還有呈輻射狀分布的通勤火車,郊區擴張迅速。加上大部分多倫多的家庭偏好郊區住宅,喜歡那裡寬裕的空間與低犯罪率,相同於其他北美洲都市,郊區的增值幅度長期領先市區。不過近年來多倫多市區出現的高層公寓住宅開始加入競爭,過去吸引老人與年輕家庭的青睞,現在也因為總價低而吸引一般購屋大眾。目前郊區與市區的競爭仍然持續,台灣投資人要注意這裡的郊區住宅與市區高層公寓是兩個非常不同的市場。


多倫多的高級住宅大樓即使地點優越也沒有台灣那樣的稀有性。近來政府意識到利用開發郊區來滿足需求的舊辦法無法長久,需要同時提高市區的居住密度。大多倫多因為都會蔓延導致郊區無法承擔新建公共設施的財務壓力。所以省政府在大多倫多的北面設定了限建的綠帶,阻擋都市擴張。但是為了宣洩仍然不斷推升的住宅需求,例如每年近25萬的新移民有約四成定居大多倫多,政府回頭增加市區的開發密度。這些轉變促成了低度利用的土地廣建高層住宅,因此精華地點的高層住宅會不斷冒出來,不斷有新競爭。


多倫多代表大部分的加拿大地區,她的房地產市場與台灣有很顯著的不同,根本的原因是我們都能理解的土地資源豐富與政府的土地使用政策的不同,希望新移民能了解應用台灣的房地產觀念在這裡要做一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