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3, 2010

投資出租住宅



經過股市大起大落的驚嚇,很多人寧願轉換跑道投資出租住宅,畢竟房地產是實實在在的東西,讓人心中踏實,有以下的好處:




  1. 房租會隨通貨膨脹而增加,長期能保值,加上出售的時候有機會賺到增值,不像投資定存或債券,固定的利息會被通貨膨脹侵蝕,期滿的時候又沒有增值。



  2. 房租收入不像利息收入會被全額計入所得後課稅,是可以扣除出租的費用後才課稅,費用中最顯著的是房屋的折舊與利息支出,若規劃得宜通常不用繳稅,這在加拿大是很難得的。不過類似台灣的土地增值稅,出售的時候的增值加上過去累積的折舊是要納入資本利得來課稅(Capital Gains)



  3. 如果租到好房客,甚至可以長期穩定收租而不太需要操勞。



  4. 如果將住家的一部分出租,甚至不用繳第二點的資本利得而節稅,雖然也不能扣折舊,在此不談逃漏租金收入不繳稅的違法案例。



投資出租住宅按照規模由小到大可以有下面的選擇,每一種作法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1. 最小規模的方式是投資專門從事出租住宅經營的房地產投資基金(REITs)的證券,例如CAPREIT ,這家公司目前按月分配折算一年約6.5%的股息,另外股價還可能增值,投資額度可以按照股數來調整,目前一股是$17。這種間接投資出租住宅的缺點是貸款與稅務方面的限制,因為證券融資常見的50%額度遠低於直接投資住宅的80%或95%,而且無法運用折舊來節稅。好處是可以小額投資,一股一股的買。



  2. 買大房子然後將部分出租,例如出租房間:這方面需要注意地方政府的法令要求,若房間出租,超過一定數量(在 Mississauga 規定四人以下),在防災上有些特殊要求。地下室裝修成出租住宅通常是違法的,雖然這樣做的人很多。



  3. 另外買住宅專門出租:這有很多選擇,比較常見的是買高層公寓或連棟住宅,產權多是公寓Condo,是否可以出租則規定在公寓的管理規章中,一般都同意出租,但只接受長期租約,所以不要買到在這方面有限制的,才不會引來不斷的麻煩,而且 Condo Fees 也是不可忽略的費用。



  4. 買多戶的出租住宅:規模有小到兩戶複合的獨棟住家,大到高層的公寓大樓。多戶出租住宅雖然投資的金額較高,經營管理也最複雜,但是投資報酬最高,有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代為出租與管理,代價約3.5% 8%的管理費。




從事出租住宅投資與在台灣一樣要慎選租客,要訂定租約,與房客的互動,服務與維修等也是儘量要周到,只是這裡法令保障人權,安大略省政府有專責管理單位,房東沒有台灣那種高高在上的優勢,剔除惡房客更要遵循法律程序,另外房東不能像在台灣那樣隨意的漲房租,安大略省對於房東調漲租金有幅度的限制,例如2010年是2.1%,但是有例外可循。




投資出租住宅確實有利可圖,在沒有貸款之下,投資多戶出租住宅的效益最高,預期投資收益可以有每年6%,出售後的整體投資報酬超過10%,這通常足夠償付貸款還有結餘,所以貸款後的投資報酬可以更高。有興趣的投資人要做功課,要熟悉法令與管理實務,慎選投資標的,著重市場的穩定與成長,不要低估維修費用,疏於經營管理。長期只要專心營運,累積經驗後就能擴大投資,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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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1. 台北的房價,我只能用"瘋"了,來形容.
    就以台北大直重劃區來看,近三年來房價是用三級跳.
    (聽說近期明水路上基隆河景第一排高樓一坪直逼200萬)
    這豪宅裡的廁所間要價就要好幾百萬,
    而在高雄都會區這間廁所,就可以買下一間三房的房子.
    高房價是大台北區居民的最大民怨,真是居不易.
     
    [版主回覆10/04/2010 23:19:14]台北這個土地供給不足的都市,當有過多的資金投入房地產,需求無法滿足,而新供給又出不來,因為沒有土地而且現有的房產持有人也不可能出售,房價自然就由市場有多瘋狂來決定,這種資產泡沫畢竟虛假,破裂的時候總有很大的修正,一個很簡單的檢驗方式來看房價究竟超漲多少,你拿平均租金與平均房價相比就知道,大多倫多的獨立屋住宅大概是4% ~ 5%,你說的大直明水路的房子,恐怕是1% ~ 2%,由此可證明房子的生產能力根本無法支撐那樣的房價。再拿房價跟所得相比,那就更離譜了。我相信台北的房地產價格是因為台商回流的資金與外來資金湧入引發國人追價所造成,這亞洲正熱的資產泡沫,我覺得生人迴避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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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為何本地的房子沒有公設付費?我也想將來在台灣買房可是看到不合理的公設也要天價實在買不下去.不知您對溫哥華的地產看法如何,是否和多倫多一樣?
    [版主回覆10/05/2010 01:56:51]我想你是在談住宅大樓,為什麼在購買時計算面積不包括公共設施面積,或在收取管理費的時候也不計算公共設施面積?這至少是我們安省一般的作法,我猜溫哥華也是一樣,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後還是都算在總價上面,比例上並沒有差別,只是你從哪個角度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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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有一位朋友2007年在waterloo旁買了房專租學生,請問出租的對象不同,在投資出租住宅上有何考量 ?
    [版主回覆10/06/2010 05:48:51]專門出租給學生的多戶住宅是很好的投資,利潤高,因為學生對於設備的要求不高,房東容易控制成本,學生又喜歡打工,所以很容易把維修管理的工作包給學生,更可以降低經營管理費用。很多人因此買一般住宅分隔成房間出租,這種作法需要注意法令的限制,防災上的要求若沒處理好,投保房屋保險的時候隱瞞出租的事實,除了市政府可能的罰款,發生災變的理賠也會有困難,若有人命或財產損失還有民事或刑事的責任,很不值得,很多華人都這樣鋌而走險,實在是搞不清狀況,希望你的朋友不是這樣做。另外有很多管理上的考量,第一個問題是投資後誰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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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的朋友是買的時候就已經分隔成房間,他是自己管理(住家離出租房約2小時車程)。 但也曾聽說有些Realtor 會幫忙出租及管理,然後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版主回覆10/06/2010 08:38:53]買來的時候就已經分隔成房間不代表已經合法,還要查這些改善是否有申請建築執照,有沒有合法使用執照,有沒有在地方政府立案,有沒有通過防火等要求,否則不服合法令的責任還是在買方,難免未來不出問題。
    的確該區域有些Agent 會提供管理的服務,但是還是要著重專業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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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感謝您的祝福!購買一整棟要很有的財力才行,我們辦個移民就辛苦的要命,這種事業還離我們很遠,只能想想,還早阿!
    [版主回覆10/13/2010 00:18:25]你買房子的時候挑可以選可以分租房間或地下室,這樣另一份出租的收入可以幫助你繳房貸,長期也是很好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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